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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评审

申请项目资料在审批过程中之保密安排

项目详情

申请及拨款流程

审批

所有接获的申请将按以下流程进行审核:

    一、收到申请后,秘书处会向申请者发出确认函以确认收到申请。秘书处会先初步评估所有申请,有需要时会在审核过程中会联络 申请者及/或其他有关人士寻求澄清或要求补充资料。尽管如此,申请者应该于申请表格中提供最充份及详尽的资料。秘书处并没有责任向申请者索取额外资料。秘书处可能会与申请者进行现场会议或检查以核实提供的资料,而申请者须允许并协助秘书处进行这些会议或检查。秘书处可能就涉及公共政策的范畴向相关政府部门寻求意见。

      二、回收基金咨询委员会(下称「咨询委员会」)由非官方人士担任主席及组成,委员来自各个与促进减废和回收有关的业界人士。咨询委员会会参照秘书处的初步审核结果进一步进行审批。咨询委员会就是否批准申请、核准金额、 资助的条件及细则等作出建议,以供政府考虑。

        三、环境保护署代表政府就咨询委员会的建议进一步审批所有申请。环境保护署会根据咨询委员会的建议,决定是否核准申请。